县级医院的副院长可以让他的孩子在财务科当临时工吗,构成回避关系吗?

县级医院的副院长可以让他的孩子在财务科当临时工吗,构成回避关系吗?
  • 做为一名县级医院的副院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并安排自己的孩子在单位工作,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虽然是临时工,也是不允许的,应到当地纪委举报。
  • 不构成回避关系
  • 尽管《公务员法》有这样的回避情形,但医院不是机关单位,所以不能按《公务员法》来套。
  •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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