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的货物含增值税的所得税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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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将其资产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企业取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例:2003年6月,甲企业向乙企业捐赠本企业自产的产品,该产品的账面成本为80000元,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不含税)。乙企业将该产品作为原材料入账,确认成本为117000元。假定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
甲企业的涉税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甲企业捐赠其自产的产品,应视同销售,按该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销项税额:100000×17%=17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97000贷:库存商品8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根据《通知》的规定,甲企业将其自产的产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1.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由于税务上需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100000元、成本80000元,所得20000元,但会计上不作为收益。因此,当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2.捐赠的税务处理:如果该捐赠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则该支出97000元可以在不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如果该捐赠为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则该支出97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乙企业的涉税处理:乙企业应缴的企业所得税:117000×33%=38610元。
借:原材料117000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78390
递延税款38610。
按照《通知》的规定,乙企业应将接受捐赠的材料计入应纳税所得,而会计上不将其作为收益。因此,当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7000元。
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如接受捐赠的资产为货币性资产,则指实际收到的金额。
企业接受捐赠并销售时的所得税计算,需遵循特定步骤。首先,举例说明如下:甲企业接受乙企业捐赠的货物一批,评估价值为100万元,同时获得乙企业开具的17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由乙企业承担。甲企业随后将这批货物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此业务中,甲企业应如何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过...
所得税:当个人或组织接受捐赠时,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接受的捐赠收入需要纳入所得税的计算范畴。所得税是对个人或组织所获得的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对于接受的捐赠,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申报并缴纳相应的所得税。增值税:在某些情况下,接受的捐赠如果包含特定的货物或服务,可能需...
接受捐赠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的缴税情况和规定可能因具体的法律政策、捐赠类型及数额有所不同。以下为详细说明:增值税:通常情况下,企业接受捐赠的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接受捐赠的企业需要根据所接受的货物价值来计算...
举例说明:甲企业接受乙企业捐赠的货物一批(甲乙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估价值是100万元,并且甲企业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是17万元,税款由乙缴纳;后来甲企业将这批货物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根据这笔业务计算甲企业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甲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