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注销时有库存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有库存怎么办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税。但对库存不实或对库存进行清理分配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在企业注销时的存货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企业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并且按注销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后,企业还有存货余额的,其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既然现存货已经退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要对先期已抵扣的进项税进行调整。
      企业依法注销同时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企业将不再存续,此时清算应注意,企业对所有的资产包括存货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则应视同销售;如果无偿赠送他人,则应视同销售;如果已没有使用价值而废弃或盘亏,应作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金。
  • 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税。但对库存不实或对库存进行清理分配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税。但对库存不实或对库存进行清理分配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企业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并且按注销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后,企业还有存货余额的,其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
    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既然现存货已经退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要对先期已抵扣的进项税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库存商品会计处理要求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房地产开发)的开发产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农业)收获的农产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农产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生产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期(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农产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等科目。
    产品种类较多的,也可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其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以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品日常核算的,发出产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对外销售产成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产品还应结转产品成本差异,将发出产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二)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三)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期末,企业结转对外转让、销售和结算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并按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商品
  • 你好,库存有商品处理办法

    1.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不符时,首先进行库存商品盘点。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说明有商品销售不记账,将账面库存金额大于实物库存的差额计算补交增值税;如果账面库存小于实际库存,说明有购进货物不记账,应将货物退还给销货方。

    2.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也就是说,当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不补交增值税,因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贷方反映“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内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就是不补交增值税。【摘要】
    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还有库存怎么处理【提问】
    你好,库存有商品处理办法

    1.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不符时,首先进行库存商品盘点。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说明有商品销售不记账,将账面库存金额大于实物库存的差额计算补交增值税;如果账面库存小于实际库存,说明有购进货物不记账,应将货物退还给销货方。

    2.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也就是说,当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不补交增值税,因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贷方反映“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内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就是不补交增值税。【回答】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已经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的,需要补缴增值税,可以在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前处理出去,并开具专用发票。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后,还有存货的,可以卖给别人,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 年收入少于五万就不查账,出税审报告就行。如果年收入超出五万就要查账的,有少税当然是要补的了。而且要罚款交滞纳金。

  • 调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 1、库存管理员对库存情况进行清算,列出明细,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核。2、如公司有债务时,库存可以在结算中,现金结算后不足以补足债务的,由库存货物补足。3、公司没有债务时,在结算后库存货物归原来股东们所有。4、库存太大的也可由新购入方进行购买或拍卖,所得现金除缴纳各项税收外,归原股东所...

  • 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企业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并且按注销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后,企业还有存货余额的,其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既然现存货已经退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要对先期已抵扣...

  • 一、库存有商品处理办法 1.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不符时,首先进行库存商品盘点。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说明有商品销售不记账,将账面库存金额大于实物库存的差额计算补交增值税;如果账面库存小于实际库存,说明有购进货物不记账,应将货物退还给销货方。2.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 因此,一般纳税人取消,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如果企业销售税大于进项税,并按照注销企业增值税的相关政策,企业有库存余额,库存余额部分应按库存适用税率计算扣除税,因为库存购买进项税已扣除,减少当前应纳税额,由于库存已退出企业业务活动,因此应调整提前扣除的...

  • 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9-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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