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作的个人交税问题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兼职工作的个人交税问题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 对于您的问题只能从我国个人所得税沿革说起:
    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法只对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我国公民适用本法。此法 第二条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十四条规定了“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而经过1999年、2005年、2008年多次修法,都保留了对“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兼职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从1993年10月31日起开始征收的,只是那时兼职要取得800元/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出现了有法律规定征税,而无税可收的尴尬现象。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兼职现象多,兼职的取费高,所以对兼职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成为了常态。
  • 兼职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报酬方支付报酬时为其预扣预缴个税。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兼职取得的收入不超过800元,扣除减除费用后的收入额小于0,无需预扣预缴税款,所以兼职收入超过800元才扣个税。纳税人利用空...

  • 1、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动合同,则为劳动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3000元兼职公司不用代扣纳税。2、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务协议,则为劳务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3000元需缴纳440元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

  • 兼职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兼职属于劳务活动,当其单次收入不超过八百元的时候,其实不需要缴纳税款的,当其单次收入超过八百元又不超四千元,其减除费用八百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当其单次收入超过四千元,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

  •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兼职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考虑: 1、兼职属于工资薪金收入:两处工资合并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两处分别计算的话,可以通过一处为主或者个人住所的的税务机关补交未曾交足的个所税; 2、兼职属于劳务报酬性质的收入:兼职工作按照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 兼职员工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交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当其单次收入不超过八百元的时候,不需要缴纳税款的;2、当其单次收入超过八百元又不超四千元,其减除费用八百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当其单次收入超过四千元,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兼职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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