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 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财政部2010年11月18日公布的通知要求,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由省级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财政部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 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纳费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简称纳费人)。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国务院(国发[2010]3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03号)文件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适用于现行有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规定、
    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纳税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方教育附加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计算公式: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扩展资料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规定:教育费附加以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缴纳人,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的征收率,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但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对农村、乡镇企业由乡人民政府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不另征收教育费附加;对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是否按实际缴纳的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税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各地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应退回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缴纳环节和地点,原则上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一样。除铁道部、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汇总缴纳营业税的单位集中向国家税务局缴纳外,其余的单位和个人,均向其所在地银行缴纳。
    对国营和集体批发企业和其他企业,在批发环节代扣代缴零售环节或临时经营营业税时,不扣缴教育费附加,而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缴纳。如果必须实行代扣代缴的,只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内的纳税人回原地申报。
    教育费附加,一律在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缴纳后存入同级教育部门在各级银行设立的“教育费附加专户”。因此,教育费附加,应按专项资产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留归当地安排使用,由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方案,商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铁道部、人民银行。
    专业银行和保险总公司等汇总缴纳营业税的单位集中缴纳的教育费附加,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按年度提出分配方案,商得财政同意后,用于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
    国家决定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以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这不仅使教育经费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可以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而不断增长,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教育费附加改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上述三种税的税额附征,附加率改为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方教育附加
  • 依据流转税--应缴增值税、应缴营业税。
  • 计税依据: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纳税额,可随上述三项税减免而减免。
  • 1、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2、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3、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2 4、开票金额是75978,如果是营业税税票: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75978*营业税税率*2 ...

  •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主要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项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营业税。以下是详细的解释:1. 增值税:当企业或个人发生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个税种是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主要计税依据之一。增值税的缴纳情况反映了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规模,因此也是衡量附加...

  •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这种附加税是在同时计算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基础上征收的,其征收率是由各省的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决定的。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在2010年11月18日发布的通知要求,那些尚未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需尽快制定开...

  • 法律分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附带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的,增值税都免交那其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就不用交,但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堤围费还是要交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

  •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应交增值税额。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城建税=增值税*5%或7%;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从 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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