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荣誉
- 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被国家、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国税局和市委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单位和个人共获奖40多项。主要有:连续五年被自治区国税系统评为目标管理优胜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为“长安杯”先进单位,全系统档案管理达到自治区档案管理特级水平。2002年,全系统整体进入市级文明行业,连续在全市行风评议工作中名列前茅,在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视为典型单位。同时,乌兰察布市国税局被评为了自治区级“人民满意执法单位”。还有国家级荣誉: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3个。全国税务系统优秀工作者、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1个。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1个。自治区级荣誉:全区国税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1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8个。全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先进集体3个。全区巾帼文明示范岗1个。区级“青年文明号”4个。区级“窗口”规范化服务竞赛优胜单位1个。区级文明行业示范点2个。全区国税系统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5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1人。全区先进青年1人。自治区“五十佳”执法卫士1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1人。区级“五好家庭”1户。
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内设多个职能科室,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首先,办公室承担着全局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处理日常政务、组织会议、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以及对外事、税收宣传等事务进行管理。它还负责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协助局领导协调各项工作...
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的稽查局承担着多项职责,包括机关政务、事务、后勤管理和稽查专项经费的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其核心任务是组织、指导和监督税收检查,查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对集宁区税务局实行一级稽查,并负责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受理并转办税收案件举报,复...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能级...
2004年,公司获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颁发的“2002~2003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荣誉称号。同年获乌兰察布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颁发的“2003年度科技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也获得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颁发的“A 级纳税信用企业”荣誉称号。2005年,公司获得了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第一条 为鼓励财政税务人员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增强财税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表彰他们献身财税事业,为社会主义建设所作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财政税务系统工作满三十年的人员,可按本规定颁发《财税人员荣誉证书》。 长期在边远高寒地区工作的财税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工作年限,可由省、自治区财税部门根据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