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

黑龙江省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结合统计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高级统计师。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统计工作,已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晋升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 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 凡申报晋升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各年度考核结果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第六条 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通过全国统计师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5年以上,并经地市级以上统计机构考核确认。
    第七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
    一、熟练系统地掌握统计基本理论、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水平。
    二、熟练掌握与本专业统计工作有关的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
    三、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掌握 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与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
    一、具有较高的统计调查分析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撰写较高水平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能对统计理论、统计制度方法、统计组织管理等进行科学研究,撰写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著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二、具有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设计科学、适用的调查方案;或能主持实施大型统计调查;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综合能力和较高的系统加工整理和编纂统计资料的能力;能用科学方法对统计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预测。
    三、能够组织、协调与管理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具有指导、培训统计师工作的经历或能力。
    第十条 业绩与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拟订全省或地(市)统计制度方案,被主管部门审定予以颁布;或对统计制度方法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革方案或建议并被采纳;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统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二)组织实施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大型统计调查,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经省级以上统计机构确认达到先进水平;或在一个大中型企业组织实施国家及上级各项统计调查,主持建立或完善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基层各项统计制度,使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得到确实保障,经上级统计机构确认其统计基础工作达到先进水平。
    (三)独立或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在全省综合或专业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中获奖一篇;或在地(市)、省直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组织的评选中获奖两篇以上;或有两篇以上的统计分析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被采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获得科委系统颁发的地(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获得地(市)级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或省、部级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
    二、学术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或地(市)级期刊上发表四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
    (二)在国家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二篇或地(市)级期刊上发表三篇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同时,作为主要作者在省级以上大型统计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具体承担公开出版的统计教材(不包括资料书、年鉴、论文集等)的编写工作量在2万字以上。
    (三)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统计学术著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论著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第十三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 不行的,报考高级首先是你的单位有资格,因为考归考,考完了还有一道重要的手续,是“评”。先把一系列的工作都弄清了,再评也不迟啊。
  • (六)评审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根据黑人发〔2007〕192号文件规定,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方可申报。(七)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合格单或《职...

  •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流程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 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根据东奥会计在线显示可知,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高级会计师考试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举行,考试成绩一般在10月份公布。因此,为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及时进行公示,以便考生了解自己的成绩和是否符合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黑龙江省财政厅通常会提前...

  • 一、答辩内容及要求:1.本人介绍:①个人基本情况简况。②主要工作业绩介绍。③个人论文简介。2.主持答辩的老师提问 3.答辩人员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本人介绍内容控制在5分钟以内,老师提问及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每人答辩总时间控制在10分钟。

  • 是的,考试报名每年只有一次机会。、1.报名时间:黑龙江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日至28日 2.报名网址: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3.资格审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由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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