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票据责任中付款清偿义务与付款义务的区别

会计票据责任中付款清偿义务与付款义务的区别
  •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讯】
      1、票据权利
      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
      (2)、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2、票据义务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05年试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
      A 票载收款人
      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
      C最后被背书人
      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
      答案:ABCD
      07多选.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乙、保证人丙等事项。乙在法定时间向甲提示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戊。戊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未获付款。根据《 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债务责任的有(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答案:ABCD
      08年判断: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
  • 票据具有很高的流通性,在多次背书过程中,票据会多次转让,出现多个签名。前手即为当前持有票据的人之前的某个或某些背书签名的人。由于前手在票据上签名,他被视为票据债务人,需承担保证持票人能够获得付款的义务。前手与后手的这种关系和责任分配,确保了票据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前手与后手之间的...

  • ……”由此可见,背书人承担的票据责任不是第一位的,背书人对被背书人承担的其实是一种担保责任,即承担保证持票人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具有付款清偿义务。

  •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分类: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是指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担负付款义务的主要是主债务人。2、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 当应付票据出现在借方时,意味着企业已经兑付了相关的票据款项。这可能是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完成付款。这种情况下,企业完成了它的付款责任,所欠的票据款项已经得到清偿。因此,应付票据的借方反映了企业的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同时,这也是企业会计中进行财务记录和报表编制时需要注意的重要...

  • 付讫顾名思义是已经付清,而已付款说明的是针对某一次款项已付清,表达的程度不一样。1.付讫分两种:转账付讫和现金付讫。区别是前者是指转账业务,比如转账支票、电汇等,后者是指现金业务,与客户当面结清的,如存取款单,现金支票等。付款是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全部或一部,以消灭票据关系的...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