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的印花税能申请退税或抵用吗?

多缴的印花税能申请退税或抵用吗?
  • 对此,征纳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多贴和多缴印花税能否抵退。税务人员认为,对该企业多贴和多缴的印花税不应予以退税或者抵用,其法律依据是《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纳税人则认为,《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五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分别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因此,既然印花税属于《征管法》的调整范围,那么就应按规定退还多缴税款或者抵用。而且从法律适用上讲,《征管法》与《细则》竞合时应适用前者的规定。
  • 相比之下,按期汇总纳税方式下多缴的印花税款是可以申请退税或抵缴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如果超过应纳税额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同时,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及时查实...

  • 纳税人多缴的印花税款能否办理退税或抵缴,要根据具体的缴纳方式来确定:在“三自纳税”方式下,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退税或抵用按期汇总纳税方式下,多缴纳的印花税款,应允许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退税或抵缴。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在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

  • 企业采用的申报缴税方式,不适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此企业多缴的印花税可以申请抵缴或退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一条 本施行细则依据《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按期汇总纳税方式下多缴印花税款的,可向当地税收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办理退税或抵缴. 3、《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

  • 多贴的印花税票是不可以申请退税的,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低用。【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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