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单位管理会计档案可以运用哪些手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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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 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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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
根据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第79号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应负责定期将需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这表明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原则上应由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完成。然而,并非必须由会计机构...
永久,即是指会计档案须永久保存;定期,是指会计档案保存应达到法定的时间,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因此,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
会计档案应该交给会计部门,让会计部门去检验和登记入册。
【答案】:A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