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哪些货物适用11的税率?

销售哪些货物适用11的税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扩展资料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1)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农产品(含粮食);
    2、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农药、农膜、图书、报纸、杂志、化肥、沼气;
    3、饲料;
    4、音像制品;
    5、电子出版物;
    6、二甲醚;
    7、食用盐。
    关于上述7项的范围指向,国税总局专门出了附件,引用如下。
    附件:适用11%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2)
    引用资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适用11%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 11%税率:交通运输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这个调整会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

  • 法律分析:适用于增值税税率 11%:交通运输、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 适用11%增值税税率的货物主要包括某些特定的工业品和商品。例如,交通运输服务、农产品、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等出版物以及部分机械设备和零部件等。这些货物的具体税率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三、税率的应用与计算 对于适用11%税率的货物,在交易过程中,买方需要支付货物价款以及...

  •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2. 哪些商品和服务适用11%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部分商品的销售和应税服务提供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例如,机械设备、钢材、电子产品等商品的零售批发业务以及咨询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等特定服务都属于适用11%税率的范围。这些商品和服务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需要按照这一税率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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