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支付境外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的税:
    (一)营业税
    依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 境内的,属于在 境内提供劳务,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
    财税[2009]111号文第四点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问题所述,如境外机构向 公司提供的劳务不属于111号文列举的不征税营业税范围的,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则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如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则应分别按营业税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堤围防护费:
    根据《关于明确堤围防护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67号)的规定,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69号)和广州市地方

    税务局《关于明确堤围防护费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9号)的规定,驻穗办事机构(包括外国企业驻穗代表机构、外地和外地企业驻穗机构等)属于堤防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堤围防护费,其计征依据为应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收入额。对于未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 境内收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征收堤防费。
    (四)企业所得税:
    依据《 人民共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该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10%。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 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二点第(一)款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 在进行境外劳务费用支付时,涉及到的税费问题主要包含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首先,个人所得税是必须考虑的税费之一,根据 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在境外取得的劳务收入,需按一定的税率进行申报和缴纳。其次,增值税也是需要关注的,对于从国外采购的物资或服务,可能需要按照相关国家的增值税税率进行...

  • 企业需按税务规定,确认对方是否构成常设机构,进而判断所得来源地。若对方所在国与我国无税收协定,或构成常设机构,则境外企业取得的所得视为来源于 境内,需按 企业所得税率缴纳相应税款。直接支付的美元差旅费,作为收入的一部分,需进行所得税扣缴。企业应遵守税法,确认劳务提供地,判断常设机...

  • 支付境外劳务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堤围防护费;企业所得税。其中有几点需要注意:营业税:若属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不包括播映相关行业)、娱乐业、旅店经营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

  • 支付境外劳务费要交增值税。付给境外人员的劳务费,应代扣代缴增值税,相应还应代扣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如果提供服务的人员在境外,可以不开具 ,但应该有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不开票就不征收增值税的说法是错误的。只要发生应征增值税的业务,就必须缴纳增值...

  • 问: 一外资公司与香港某设计公司签订设计劳务协议,所有的劳务均在境外完成,该设计公司在国内没有分支机构,请问国内公司支付该劳务费时须缴哪些税?税率多少? 答复如下:1、营业税。《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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