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不大能不能税前扣除

开办费不大能不能税前扣除
  • 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则规定分五年摊,所以07年你能摊1000元.
  • 一、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开始经营当月: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二、开办费税务上规定是分5年摊销,会计上是开始经营当月转入管理费用。因此在以后的五年中都需要作纳税调整(第一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四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 筹建期间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开办费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分五年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分五年摊,所以07年须调整纳税报表,只能摊5000/5=1000元。
  • 综上所述,开办费可税前扣除,无需提供额外证明。而会议费则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与合规性。企业应重视财务合规,妥善处理各项费用支出,确保税务审核顺利进行,实现企业财务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

  • 首先,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方法会因金额不同而有所差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有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开办费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扣除,超过50万元的则需在不短于3年的期限内均匀扣除。其次,关于筹建期的时间定义,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明确规定,即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至开始生产经...

  • 对于开办费是否可以一次性进行税前扣除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的当年,将开办费全部进行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当年的税负。这种一次性扣除的处理方式,使得企业在初期可以更加灵活地分配资金,有助于企业的快速启动和发展。另外,企业也可以选择按照新税法中的长期待摊费用处理规定来处理开办费。

  • 依新会计准则以及新的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开办费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企业所得税对于开办费可以一次税前扣除,这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再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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