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体检费做为福利费入帐,也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恳求专业人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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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是全体员工一起体检那作为福利费用个人不用交税企业作为福利费列入成本,作为公司的费用,即福利费,但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只能扣除当年工资薪金的14%,超过部分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2.如是一部分人的体检那是作为奖励,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的。故需要交个税,将体检费用作入工资表,为谁花的钱算给谁的福利,同当月工资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所以,贵企业应按上述规定将为员工体检的费用列入到福利费支出中。

      对于该部分费用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519号)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不需要。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不需要扣个人所得税,可以用体检发票抵扣。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

  • 1、计提体检费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支付体检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费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所得税税前扣除。

  • 1、计提体检费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受益员工部门计入对应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2、支付体检费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员工体检费用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职工薪酬是指企业...

  • 员工体检费应该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详细解释如下:1. 员工体检费的概念和性质:员工体检费是指公司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所产生的费用。从会计角度,这类费用被视为企业在提高员工福利方面的一种投入。因此,员工体检费应当被归类为职工福利费。2. 会计科目的选择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对于费用的归类应当遵循...

  • 如果是单位全额负担了职工的体检费,那这个属于单位给到职工的一种福利支出,通过福利费明细科目核算。计提福利费的时候。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支付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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