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调整项目,这里的调整项目都包括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调整项目,这里的调整项目都包括什么?
  • 准予扣除的项目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成本: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
    》费用:纳税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税金: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课视同税金。
    》损失: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营业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借款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只准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以及经 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资决算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包括纳税人之间的相互拆借得利息支出。
    》工资支出: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它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给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职工工费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这种捐赠必须是纳税人通过我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好遭受自然地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法定扣除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公益性捐赠)×3%
    》业务招待费:纳税人按财政部规定支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有纳税人提供确切记录和单据,经核准后予以扣除。起标准如下:
    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含1500万元),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5‰
    全年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的(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
    全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
    全年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1‰
    例:某企业全年销售收入1.1亿元计算其全年应列支的招待费用标准。
    全年应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1000-10000)×1‰+﹙10000-5000﹚×2‰+﹙5000-1500﹚×3‰+1500×5‰=29万元
    》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纳税人按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支出,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记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固定资产租赁费支出: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经营租赁方式组入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但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租赁设备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利息在支付是直接扣除。
    》坏账准备金。商品削价准备金:纳税人按财政部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扣除。纳税人以作为支出、亏损或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与资产有关的支出: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汇兑损益: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账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用,必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不准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费用: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3、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违反其他法规规定被处以的罚款。
    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有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其它各项支出。
  •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会计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投资净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 = 主营业务利润 + 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期间费用 - 营业税金;其他业务利润 = ...

  •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

  •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比如国债利息收入,需要做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再比如行政罚款,需要做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一、其中,调增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

  •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法律分析】《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

  •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