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能否不通过税务局认定,能在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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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取消上述审核认可后,对企业的应收账款,凡符合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的坏账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企业在报送季度或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当期扣除的坏账损失的原因做出附加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评估时,就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根据坏账损失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原因不充分,情况不清晰,应实地调查了解、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重新举证,做出说明或进行公证。凡已扣除的坏账损失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做出纳税调整。
- 不可以,如果你扣除了,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利润的
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实际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时,必须经过当地税务机关的审核认可。然而,如果取消了这一审核认可,企业只需在应收账款符合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即可将其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企业在进行季度或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就...
法律主观:确认坏账损失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债务人死亡 ,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 债务人 破产,以其 破产财产 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 证据 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4、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
企业收不回的应收账款(坏账),虽然可以计提坏账准备,但税局基本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情况各异,税务也并非一刀切地不允许该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能否税前扣除的关键则是对应收账款的性质判断。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
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坏账损失是指企业因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造成的损失。根据 税法,企业可以将坏账损失纳入税前扣除范围,以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来说,关于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说明如下:1. 扣除对象:企业面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实质上构成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可以扣除纳入税前扣除范围。2....
坏账损失不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也在本账户反映,发生坏账时,直接抵减坏账准备,不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发生坏账时,直接在本账户核算。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的。不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