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房地产开发商的拆迁补偿款应如何入账及税务处理

收到房地产开发商的拆迁补偿款应如何入账及税务处理
  •   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  对于政策性搬迁,财务及会计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规定:  ⑴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⑵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⑶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税务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  ⑴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⑤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⑵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搬迁企业,其取得的搬迁收入,在审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条件时,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  ⑶本通知印发之前已做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如果是商业性拆迁,即基于双方自愿的拆迁,补偿款实质上是被拆迁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及转让不动产等的收入,按税法规定应该对转让收入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企业只能按清理固定资产、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进行账务处理。所发生的损失在税务方面应该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办理。
  •  对于政策性搬迁,财务及会计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规定:

    ⑴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⑵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摘要】
    收到房地产开发商的拆迁补偿款应如何入账及税务处理?【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回答】
     对于政策性搬迁,财务及会计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规定:

    ⑴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⑵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回答】
    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回答】
    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回答】
    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回答】
    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
    单位的铺面被房产商开发了,补偿款怎么做账【提问】
    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回答】
    企业收到的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回答】
    企业收到的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回答】
    按这个处理就可以了,亲亲。【回答】
    房产商不是政府【提问】
    都素异议处理的,亲亲。【回答】
    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回答】
    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回答】
    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
    不是搬迁啊【提问】
    收到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回答】
    企业收到拨给的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回答】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回答】

    补偿款能不能进损益【提问】
    亲亲,这个是不可以的,需要按照上面的处理步骤来处理的。【回答】
    OK【提问】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要相信法律、国家的力量!您代表正义,邪恶必将倒下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回答】
    弘扬社会正义,彰显法律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有问题再来平台咨询哦~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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