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纳税的条件

汇总纳税的条件
  • 1)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2)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3)《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4)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5)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1)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2)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在按规定向汇缴企业和单位汇总所得额(或亏损额)时,必须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汇缴纳税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纳税申报表亦应同时逐级上报汇缴企业和单位,以便汇缴入库地税务机关备查。

  • 汇总纳税又称“汇总缴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
  • 1. 企业跨地区经营:当企业在不同的地区或城市设有经营机构,为了管理和税务的便利,企业可以选择汇总纳税。这种方式有助于企业统一管理和调配资金,避免因地区差异导致的税务问题。2. 存在多个分支机构:对于拥有多个分支机构的企业,尤其是当这些分支机构在税务处理上有所重叠或相互关联时,汇总纳税能够简...

  • 3. 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直接影响其税务情况,因此也是汇总纳税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如销售收入、成本支出等,来合理计算应缴纳的税额。同时,企业的财务状况也决定了其纳税能力和方式,如资金状况良好的企业可能更容易进行汇总纳税。汇总纳税是一种有效...

  • 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在汇总纳税的年度中持续具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三个条件: (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汇总缴纳的条件如下:1、纳税人而非小规模纳税人。2、纳税人在税期内的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3、纳税人从事的行业符合规定。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增值税汇总征税试点的通知》中规定,餐饮业、住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可以选择增值税汇总缴纳。

  • 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条件如下。1、企业应为法人,同时具有总部和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包括经营场所、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等。2、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会计账簿,并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3、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分别纳税,且应当分别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4、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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