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复查 十万火急!!!!!!急!!!!!!!!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这个你不用考虑那么多,只要你在工资薪金方面不存在问题,不管税务方面出于什么目的进行检查,你都可以从容应对。
我给你一个文件,看看你的工资薪金是否合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 一般是抽查的,接下来该如何应对,整理好2008年1-12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网上申报和2008年工资薪金帐面应发数、帐面实发数、帐面结余数(应付工资贷方余额就可以了,来了客气一些,招待好一点。
- 你好!
你公司是否在2008年工资列支金额比较多,或者在你当地普遍存在工资列支不寻常的情况。因为,2008年时工资放开的第一年,所以税务机关就此事比较关注的。
你公司应该做好以下一方面工作:
1.工资单:如果现金发放的,要有员工签过字的工资单;如果通过银行发放的,要有银行回单作为工资单附件。如果部分现金、部分银行发放的,相对部分的按上述原则准备相应的资料。
2.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用于核对工资单上的名额。
3.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可以是企业自己起草的,员工签过字的合同,即可。
在国税函(2009)3号文件中规定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在目前小一点的企业,比较能说明问题的方法,是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一定现在就交给税务机关,当他们核实的时候,就告诉他们,与员工签过劳动合同。所以,这项工作现在补起来,还来得及。 - 复查只是对自查所作的的一个进一步认证。实际上税务机关要看的是,你单位2008年1-12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的人数和人员是否和2008年工资薪金帐面应发数、实发数一致;2008年工资薪金帐面应发人数和人员是否在2008年1-12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代扣代缴了社保金,即工资表中员工是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若非,未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薪酬都需要做纳税调整。
- 税务局复查并不代表有问题,是按照一定比例或者领导确认的企业数量来复查,谁也不愿意多干活,只不过规定不能违反,领导的指示不能违反。但你要是有问题那就对不起了,该处理你了。
呵呵,税务局肯定罚你偷逃关税、增值税,够你喝一壶了。这种问题必须要财务人员配合你去,不过话说回来了,谁都不愿意给其他人擦屁股,你最好把这个情况和上级老板汇报一下,从更高层次上与税务、海关沟通下,时间越快越好,否则越罚越重。
问那个主管看看复印件之类的,可不可以 如果可以,那就叫对方用传真,或者拿哪个发票的本票去复印起来再邮寄给你们.
香烟通过正常贸易方式出口到美国几乎很难,并且今年3月31日奥巴马签署了禁止邮寄卷烟制品的法令,美国的邮政服务部门不得再允许个人邮寄任何类型的卷烟制品。如果你想大批量出口美国,除了 ,首先要征得美国那边的特别许可,当然,这是以高额的关税作为代价的。关于你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个人邮寄物品解决:...
如果确认发票是在八月份开具,您有可能选择作废。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的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尚未完成抄税且未进行账务记录;(三)购买方未完成认证或认证结果不符合标准。所谓抄税,是在报税前使用IC卡或IC卡与软盘读取开票数据的过程。您提到的“发票...
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的条件有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1. 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2. 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3.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4. 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5. 公司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