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管理

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管理
  • 一制定企业所得税清算管理办法,规范注销环节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 由上级税务主管部门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际,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所得税清算管理办法,办法需从清算纳税人的范围、清算期间、清算财产的范围和价格确定、扣除项目、纳税人报送资料、注销检查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规范注销环节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为基层征管工作提供具体操作的指引。
    二正确划分清算企业的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所得分为正常持续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在实际税收征管工作中一方面税务机关比较重视正常经营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对申请注销企业或停办企业往往忽视了清算所得的税收管理,同时也存在着少数纳税人为了逃避所得税的清算管理,人为不申报而被认定非正常户造成了税收流失;另一方面存在将企业注销时的汇算清缴等同于清算所得,误认为对其注销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就是对其经营期内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这其实是混淆了汇缴与清算的概念与关系,造成了税源管理的误区。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期是指纳税人自停止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清算之日起,至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前的期间。个人认为具体操作中一是在企业提出清算申请前应对其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企业要按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编制从年初至清算前一日的会计报表,并经中介机构审查,出具审计报告,作为企业终止经营和清算的重要依据。二是清算结束时企业还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算报告,进行清算所得的纳税申报。
    三加强对清算企业账簿凭证等纳税资料的管理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清算组又称管理人,具体负责企业在清算期间的具体事务,是企业清算的具体实施者。《破产法》还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本人认为一方面根据《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这些规定中介机构可以参与到企业注销清算过程中,那么税务机关有权要求清算企业持有中介机构出具的清算报告,税务机关审核中介机构的清算报告后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另一方面交由中介机构承担其受托企业注销后的账簿凭证等纳税资料的保管工作。如果以后发生注销企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可由中介机构承担部分责任。同时,由于中介机构的介入,注销 6 企业的资料保存相对完整。
    四强化税务注销登记管理,解决管理衔接问题 建议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征管查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明确注销税务登记时对纳税人清算所得税的税收审核,并实行注销时原法定代表人对未尽税收事项承担清缴义务的承诺制度;监控纳税人在处臵资产过程的流转税以及清算所得税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加强注销检查,防止部分纳税人借助注销形式逃避税收责任,避免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
    五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协调 为了监督纳税人依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地税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避免纳税人以注销税务登记作为逃避纳税义务的手段。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司注销登记的审核,特别是对清算中有关清缴欠税情况的审查,避免出现纳税人未结清税款就已注销的情况。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第63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第63号)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二条规定: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注销时,应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的清算清缴手续。
  • 查账上心点就可以了。现在的税务局人员,都是遵守潜规则的,谁管税法啊
  • 一是加快符合企业所得税管理需要的专项应用功能建设,完善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强化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审核审批、台账管理、纳税评估、收入预测分析、统计查询等模块的功能,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全面的信息化管理。二是抓紧推广应用汇总纳税信息交换平台。明确总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职责,规范交换信息的...

  • 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负债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清算所得=资产处置损益+负债清偿损益-清算税费±其他所得(支出)应纳所得税...

  •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税款。(三)清算所得确定 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变价净...

  •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1.按公司法、 企业破产法 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 企业注销中所得税清算方法如下:第一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 以下内容需要清算:1、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3、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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