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告业发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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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业开具广告业专用发票抵扣有什么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财务人员在开具“广告业专用发票”时,应在经营项目栏明确填写“广告发布费”或“广告设计制作费”或“广告代理费”,其他广告费用项目均不得使用“广告业专用发票”。 - 一、广告业发票制作费用的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二、营改增后,广告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1、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017号)
2、商业企业取得捐赠和分配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3、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
4、纳税人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抵扣规定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
5、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
从2005年1月1日起,凡税务机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防伪税控系统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 发票抵扣清单》。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非防伪税控系统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2005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填报《 发票抵扣清单》,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加强税务机关 增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
6、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分栏列明的价外费用的抵扣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分栏列明的价外费用,其税额按照所随同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可允许抵扣。
7、纳税人购置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的规定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增值税防伪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其中,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8、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 - 广告业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其营业税金是按取得的广告收入扣除为发布些次广告内容向相关媒体支付的费用,以差额来计税。但是必须是公开媒体的正规发票,不可以是广告公司的发票,而且要有相关合同证明内容相关.
- 广告业应开服务业发票,按5%交纳营业税。你说的问题可能是有些客户怕自己单位的广告宣传费超支,要求你开发票的时候不开广告费而开其他内容,不过你应该注意,一定要属于你的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你才能开,如果不在你的经营范围尽量不要开。
- 建议同月内扣除为好。一般税务规定是开票就要确认为收入,(因为相关的经济利益已流入你公司银行帐户,实际操作这个月不抵留下个月抵,从整年来看是此增彼减)。
答:广告费与生产经营有关,取得合法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
小规模的业务宣传费进项是不能抵扣的,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取得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对应的进项。广告费与生产经营有关,取得合法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费用也可以在税前列支。但此类支出属于广告、业务宣传费支出,应...
广告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这个问题需要根据纳税人的身份和所提供的服务类型来决定。对于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广告业服务时,允许其使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但这里的关键在于,这部分费用中允许扣除的是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广告发布费。换句话说,当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给非试点...
广告服务可以抵扣进项。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
详细解释如下:一、广告宣传费用的性质 广告宣传费用是企业为了推广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而发生的费用,是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财务管理和税务处理上,广告宣传费用有一定的抵扣规定。二、抵扣方式 1. 增值税抵扣:广告宣传费用如果是与宣传、广告服务相关的,且取得了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