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适合什么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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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并不得以取得经济回报为目的;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该组织本身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
扩展资料: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并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共8章、76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账户等,这些账户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 社会团体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因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 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社会团体的概述:
社会团体是社会群众团体的一个分支。 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
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还有18个社会团体的政治地位虽然不及上述三个社会团体,但也比较特殊。
社会团体的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它们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 社会团体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因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 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社会团体的概述:
社会团体是社会群众团体的一个分支。 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
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还有18个社会团体的政治地位虽然不及上述三个社会团体,但也比较特殊。
社会团体的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它们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 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个制度正在修订,不过现在还是按照这个。
- 社会团体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因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 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 一、社会团体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说明
1、财会[2004]7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共设置48个科目。其中资产类23个,负债类12个,净资产类2个,收入类7个,费用类4个。
4、应编制的报表有:资产负债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业务活动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年度报告)。
三、详细内容请参看制度全文:
1、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 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社会团体适用的会计制度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是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由财政部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制定及发布,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适合的会计科目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社会团体是当代 政治生活的重...
社会团体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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