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 建筑安装业是否可纳入增值税

交通运输业 建筑安装业是否可纳入增值税
  • 不可以的,它们不在增值税的范畴之内,它们属于营业税
  • 行业人士大都赞成把交通运输业 建筑安装业可纳入增值税范畴

    我国现行增值税仍属非全面型增值税,税基设计过窄,仅对工业、商业及部分服务业(即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税,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金融保险业等排除在外,违背了增值税中性和公平原则的内在要求,导致在运行中,一是人为扭断了征管扣税链条,使税款抵扣不充分,加剧了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的矛盾;二是造成增值税与营业税在征管中并存与交叉,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大量存在,既增加管理及规范操作上的难度,又容易造成税款流失,显然与增值税普遍征税原则,要求税基的完整性和内控机制的连续性有相当距离。
    将与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相关的行业,主要包括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融资租赁等纳入增值税税基,以延伸增值税链条,增强内控机制的严密性。对于将前两项由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理由是:这两类劳务的提供与货物交易联系十分密切,同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关联度高,将它们纳入增值税税基,从公平与效率的角度分析,将有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与统一,解决因税负不公所带来的市场效率损失的问题。同时,国际上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税基均包括交通运输业和建筑安装业这两个项目,扩大税基将有利于我国税制与国际接轨。
  • 把两个行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的提法有很长一端时间了。把这两个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助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应该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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