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卷烟消费税的计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每条进口卷烟消费税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2000000+120000+80000)/(320×250)
×(1+20%)+0.6]/(1-30%)=48元
单条卷烟价格小于50元,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0%。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320×250×48×30%+320×250×0.6=1200000(元)
(3)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320×250×48×17%=652800(元)
卷烟的消费税定额税是150元/箱,每标准箱250条,150/250=0.6,所以换算一下,就是0.6元/条。 - 这个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你对价内税和价外税的概念没做好很好的区分。
销售价款中含税就是价内税,不含税就是价外税。具体的税种,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就是说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要含消费税。
所以来看你这道题,600元是含在税里的,整个消费税都是含在80000,所以这个就是计税依据。
举个例子,一件商品,成本30元,利润40元,消费税率30%,那么应交消费税是(30+40)/(1-0.3)*0.3=30元。所以呢,老板自己会乖乖提价到100元销售,这就是消费税在抑制消费上的强大能力。 - 一、卷烟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1、消费税纳税人: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卷烟消费税征收环节: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具体规定为:
(1)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从价税。
(2)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3、卷烟消费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双重征收的形式
(1)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 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 元)的卷烟]
56% 加 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 元( 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36% 加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5%
4、几种特殊情况: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2)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3)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4)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5)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 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 元计算征税:① 白包卷烟;② 手工卷烟;③ 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凡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卷烟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乙类卷烟以及批发环节三个方面,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1、甲类卷烟应纳税额售额×5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0.003元/支;2、乙类卷烟应纳税额售额×3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0.003元/支;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
卷烟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1、 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卷烟消费税征收环节: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
一、卷烟消费税是怎么计算1、烟草消费税是指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11%。即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11%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2、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