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交所得税如何抵减的帐务处理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用红字冲减
借:所得税费用-84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840
这样体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840元,说明多交了企业所得税840,需要抵扣。
10-11月份,计提所得税
借: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交时:只要按抵扣840元后的余额,作上交处理了。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1、如果属于季度预缴所得税多交了,下季度可以少交,年终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
2、如果属于年度多交的所得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
(1)跨年度收到退回上年度所得税,且该所得税在上年度已抵减利润的: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结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跨年度收到退回上年度所得税,但该所得税在上年度没有抵减当期损益的: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也就说多交的税款可以抵减以后月度(年度)要交的所得税,本季多交了,下季就少交,在下次申报时将本期多交的税款填列在“上期已预交所得税一栏”,报表中就自动反应本期要交的税,即用上期多交税款在本期抵减。 - 你应该先办理退税手续,其余各月按实际发生额计税,当退税批复下之后,用红字冲销当时你交的那笔就可以了。
-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20
贷:应交税金 -2520
3、调整上年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5、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
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二、补缴企业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1、汇算清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
退还多缴所得税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分录就行了
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当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多交所得税时,应在会计账簿中记录为贷方发生额,对应账户为“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这一步骤体现了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即企业已多缴纳的所得税已被退还。第二步,为了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需要调整前一年度的利润。因此,应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8月份确认优惠可以少缴纳税款1000元,去税局修改了数据,多缴纳的税款在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在予以退回。那我8月份需要做什么分录吗?根据你的问题,其实我觉得可以这样处理:在8月确认时:借:所得税费用-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 这样,“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