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汇算是按照税务的方法计算税前扣除的吗??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一、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
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仅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比方贵公司的运输车辆按10年计提折旧,可以以4年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 折旧,同时因为不违背新税法规定的原则,也可以不进行调整。 - 1.所谓税前扣除,税法只规定了最多能扣除的数量,而你扣除的比税法规定的最多的限量还多,才需要调整。
2.你正常的做你的财务帐,如果你计提折旧的金额比税务准予扣除的还少,这样,在该纳税期间,你缴纳的税更多,当然不需要进行调整,可以直接扣除你的数字就行了
3.直接用你的数字扣除比税法规定扣除的要少,这样,你就这个时间内,交的税更多了,国家当然是乐意看到的。因此,不需要进行调整,直接用你的数字就行了
4.大多数的固定资产,财务帐上的扣除额都是小于税法规定金额的
5.想知道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可以直接百度,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这一章
6.总觉得你分出的多,我拿得有些内疚,要不再问几个问题?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这个要看你的税管员怎么样了,如果他让你扣你就能扣,想交你多交税,那你没办法,我公司08年也少提了,但我在申报的时候按照税法规定数调整了过来,照样审核通过。
- 少提了没有关系,只要没有多提取,没有关系。
- 不行,那你按你自己的折旧额扣除
不一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按税法规定的,比如你单位购买了一台设备,价值2万元,会计入账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8年或10年计提折旧处理。而税法规定要求机器设备计提折旧最低年限是10年,或者采用一次性扣除的方式,可以二选一,汇算清缴按税法规定执行。链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定义:企业所得税汇算...
因此,若企业发现其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超过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则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折旧计算应该按照会计折旧年限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税法有特别规定,应遵循税法要求进行折旧计算。简单来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若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税法上只有最低折旧年限的限制,你要高于这个年限的话也没说不行,你要想低于的话就要去税务局备案。折旧方法上税法要求是直线折旧法,要是更新换代较快或是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这些有特殊情况的固定资产也可以用加速折旧法,去税务局备案就好了,但是最低折旧年限也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b、同时应一次性确认累计折旧(以后期间无需对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编制会计分录: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c、在固定资产报废时,编制会计分录(暂忽略相关处置损益):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如上业务情形(折旧费用处理)未牵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3、以上...
资产折旧纳税表中的本期折旧,摊销额可以按照本年度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写,固定资产折旧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