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则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包括消费税吗??

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则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包括消费税吗??
  • 不包括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税可抵扣
  • 1、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才不计入成本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

    如果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那么再销售时这个消费品是要单独缴纳消费税的,等于一个东西交2次税了,所以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成本应为委托加工原料+加工费等
    销售收入出现增值要交增值税
    具体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需再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销售的,需缴纳消费税,但可扣除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
  • 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直接销售才计入成本
  • 1、如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不得扣税。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随同支应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材料”。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是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 1、发出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和增值税,借:委托加工物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3、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等,未将消费税计入成本,是因为其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

  • 因为增值税价外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如果放到成本里去,既增大成本又不能抵扣,两方面都不利。如果收回的物资继续加工,消费税可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出接出售,消费税不可抵扣,这说明消费税只交一次,不重复交纳。

  • B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处理。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欢迎登录会计学堂官网,免...

  •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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