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开发票的时候可以不填写吗?

纳税人识别号开发票的时候可以不填写吗?
  • 不可以。根据国税总局最新的文件,自从2017-7-1起凡购货方是企业的,必须填写正确税号,否则不能作为税收凭证。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 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 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购货方为企业时,必须填写纳税识别号,否则发票将无法作为税收凭证。而学校作为非企业单位,开具 时并不需要填写纳税识别号,只需填写学校全称即可。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税收凭证的有效性,同时也简化了非企业单位的开票流程。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与企业性质存在显著...

  • 可以。发给个人的普通 不需要个人提供税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自7月1日起,卖方为买方(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 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上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 工会委员会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当购买方为企业时,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相关信息。不过,这一规定仅适用于企业购买方,对于非企业购...

  • 工会委员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并不需要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当销售方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确实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但若购买方不属于企业范畴,比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

  • 您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填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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