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的消费税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比例税率 对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对吧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一、烟 税率
1.卷烟
工业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56% 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6% 加0.003元/支
商业批发 5%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 卷烟的消费税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比例税率 对吗?——错。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一)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三)雪茄烟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其从量定额税率为0.003/支。
(四)烟丝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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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 卷烟的消费税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比例税率 一、法律规定:
企业在委托加工烟丝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即由委托方提供烟叶,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收回后继续生产成卷烟销售的,按当月生产所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应纳消费税。
二、计算公式:
委托加工的烟丝,按受托方的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三、公式运用:
例如:甲烟厂2002年5月3日委托M烟厂加工烟丝,两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烟厂提供烟叶价值10000元,5月9日M厂收取加工费4000元,增值税680元,加工烟丝1吨,M厂没有同类烟丝的售价。甲烟厂5月12日收回烟丝。烟丝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或连续加工成卷烟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下:
情况一:甲厂(委托方)烟丝收回后直接销售,售价为30000元(不含税),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货款。
1、5月3日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2、5月9日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 贷:银行存款 4680
3、5月12日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消费税额=(10000+4000)÷(1-30%)×30%=6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4、收回烟丝入库待销售:
借:产成品——烟丝 2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00
5、销售烟丝:
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情况二:甲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加工成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额为50000元(适用税率为45%),月初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700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3000元。 1、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与情况一相同。
2、因为修改后的税法已将“收回扣税法”改为“生产实耗扣税法”,为了在会计上清晰反映其抵扣过程,可设“待扣税金”账户,支付代收消费税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收回委托加工烟丝时:
借:原材料——烟丝 14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4000
3、收回的烟丝加工成卷烟后销售:
(1)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2)计算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额=50000×45%=225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2500
(3)当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7000+6000-3000=10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0000 贷: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 10000
(4)下月初实际上缴消费税时:
消费税额=22500-10000=125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2500 贷:银行存款 12500
【答案】:A A【解析】计算卷烟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
香烟是一种含有有害物质的日常消费品,而且香烟的税收也我们国家的主要税收之一.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卷烟和烟丝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及它的运用.卷烟和烟丝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香烟的消费税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比例税率 一、法律规定: 企业在委托加工烟丝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即...
一、正面回答卷烟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征收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率+销售价格*比例税率。而进口卷烟的消费税计算则有所差异,具体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其中消费定额税税率为每标准条0.6元,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视销售价格而定,消费...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卷烟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率+销售价格*比例税率。其中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税额为150*销售箱数。在征收定额税后,按照香烟比例税率计算税额,两者之和即为应缴税额。进口卷烟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其中消费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