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征收的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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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征收的,一般计税同原来一样账务处理。简易征收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新增“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处理,“简易计税”作为“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一般计税的会计分录,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简易计税的会计分录,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规定,简易计税的范围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已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在建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公路车辆通行费、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等,以上都可以按照简单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的征收率有3%和5%两档。
在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征收的情况下,需要分别进行账务处理。对于一般计税部分,其会计分录与以往相同,取得收入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简易征收部分,则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
1、一般计税的会计分录,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简易计税的会计分录,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规定,简易计税的...
在处理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征收的情况下,一般计税部分的账务处理方式与以往相同。对于简易征收的部分,则需要遵循《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要求,新增设“应交税费一一简易计税”科目,作为“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级明细科目,专门用于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
分开做 一般计税 的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简易计税的 贷方 直接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因为不存在销项税额的问题
答: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征收的,一般计税同原来样账务处理.简易征收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新增"应交税费一一简易计税"科目处理,"简易计税"作为"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级明细科目,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