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可在税前列支

外企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可在税前列支
  • 答: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第二条规定,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从事信贷、租赁行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按照年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取消上述审批后,上述行业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坏账准备。各地税务机关要对上述行业的企业报送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资料、会计报表中的“放款余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科目,进行认真审查,确认坏账准备。对信贷、租赁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对那些应收账款余额比较大的企业,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仍按《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 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计提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以降低坏账风险并保障企业的稳健发展。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准予...

  • 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

  • 计提的坏账准备金不可以扣除,实际发生后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坏账准备金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

  • 计提的坏账准备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坏账准备都有哪些情况?1、一般情况下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2、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可以税前扣除。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在税前扣除,实际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税法上要等到实际确认损失时才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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