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直有留底税款,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费可以全额抵扣吗,怎么做分录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拿到发票后,可以按照财税[2012]15号政策,防伪税控企业缴纳的防伪税控系统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在申报当月增值税时,在主表第23行填入)
政策解读:
1、
税控设备专用发票认证后,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收到服务单位开出的税控设备专用发票后,需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申报时把其设为“永不抵扣发票”;
操作方法:
进项发票管理->防伪税控进项专用发票管理->查询->全部->选中需要转为永不抵扣的税控设备发票->分类->将当前票设为暂(或永远)不抵扣;
3、
在取得2011年12月1日由服务单位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已经抵扣的,须在下次申报时对已经抵扣的税额进行进项转出操作,然后,按规定在主表23栏进行全额抵减;
操作方法:
表二17行填入,主表14行显示
4、一次抵减
例如:收到服务单位370元维护费发票后,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大于370元,如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600元(主表第19栏和第21栏之和),则当月主表第23栏填入370,即可以抵减。
5、一次抵减不完的可以多次抵减
例如:
收到服务单位370元维护费发票后,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370元,如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50元(主表第19栏和第21栏之和),则当月只能主表第23栏填入150,剩余部分(220元)下期继续抵减.若还是出现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的情况,
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6、
抵减时间不设有效期限(但专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必须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
可以这样理解,注销时还有留抵进项税金,说明还有存货未处理,应将剩余存货全部作销售处理,不应该会有留抵税金的。如果是因为低于进价销售的,应报税务局批核,否则低于进价销售的部分应按进价加计10%核定销售补征增值税。
1、符合条件的防伪税控服务费可全额抵减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该服务费专用发票上所涉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2、如题所述,请予核实如上抵减事项,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该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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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O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留抵税额”可以一直向以后的纳税期结转,甚至可以结转到纳税人的注销的时候,没有规定几个月一定要抵完。
如果只有留抵税金而没有实际库存,则涉嫌货物已发出但未计提销售,有逃税现象。三、留抵税额有时间限制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留抵税额可以一直向以后的纳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