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材料认价表中所说的包含税收是指建安税吗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建设单位只向施工单位收取了代垫的水电费,但并未为施工单位提供应税行为,不属于应并入营业额的价外收费,所以其代垫的水电费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 甲方在材料认价表中所说的包含税收,一般指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该是材料的增值税。
- 不是建安税
您问建安工程中甲方认价含税怎么处理:106 答:按照结算价100元计算,如果含税价就是100元+6.86元=106.86元,换句话说如果建设单位同意给你税款,就是结算时按照结算额乘以1.686系数。
出厂裸价+运费+采保费+上下车力资+税金+利润
甲方认为材料价是含税的。现在要计入结算暂定价本来就是独立费组价,现在认价比如说是100元,结算的时候应该直接以100元的单价计入结算,还是扣除材料的16%税。
1、与施工方协商,材料差价又不属于利润,10元购买的东西你要14元,明摆着不厚道,协商的目的是看能否适应降低既定的指导价;2、目前市场价购买的东西按规范标准来卡,下差、超差甚至不合格的居多,严格卡住这一点,施工方就受不了,会主要找你来谈判,即便不找,那您得到的也是件质量优良的产品;3...
甲方认价的材料如果是设备,不取费,如果是主材,应取费,材料也是建安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所收取的规费和税只是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