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前取得跨年度报销单据 应进行怎样财务处理

汇算清缴前取得跨年度报销单据 应进行怎样财务处理
  • 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的政策依据
    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有关税法的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 汇算清缴主要是针对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税务调整,因此,在汇算清缴之前收到的跨年度冲红收入发票,并不需要立即进行调整。这一过程基于上一年度已结账的利润,按照税务政策进行调增或调减。尽管如此,收到这张跨年的红冲收入发票,应当按照会计规则,冲减收到的当月及当年的收入。这并不是要追溯到上一...

  • 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可以作为当年汇算清缴扣除的依据。此类情况通常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会计科目与银行存款等科目之间的借贷操作。确保相关会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实现合理税负。对于跨年度补开具的发票,应先明确发票的适用年度。如果发票对应的是汇算清缴前的支出,则应按照上述原则处理,即借记“以前年度...

  • 这样要具体看待,如果是大金额的,需要调整到上年。如果是小金额的,不影响大局的,直接到当期费用化也是可以的。

  • 一般在实务中,汇算清缴前可以取得发票,并计入汇算期的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 如果建企业收到了年的费用报销单据时,建议暂时做以下会计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行存款申报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该部分费用申报扣除在年度。无论如何,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企业纳税人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尽量不产生跨年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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