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税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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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其中的150万要按照17%来计算增值税,那50万要按4%来计算增值税。
    2.500万可以按17%来计算增值税。
  • 1、销售收入=(200+150+500)/1.17=726.50万元
    收入因为是价税合计,所以要先换算成不含税的计税价格。
    2、销项税金=销售收入*税率=726.5*17%=123.51万元
    3、本期进项税金=60万元
    4、如果运费是可以抵扣的发票运费进项税金=2500*7%=175元
    5、本期应纳增值税=123.51-60-0.0175=73.49万元
  • 1、采购取得进项税 60万元。
    2、运费如果是运输专用发票,可以计入进项税175元(2500×7%)。
    3、销售200万元含税,税金=200/1.17×17%=29.06万元。
    4、零售收入500万元,税金=500/1.17×17%=72.65万元。
    5、一般纳税人企业,无论是何种销售方式,销售税率都是17%。
    综上,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9.06+72.65-60-0.0175=41.6925万元。
  • 1、进项税=600000+2500*7%=600175(元)

    2500元运费可以按7%抵扣进项

    2、销项税=1500000*17%+500000/1.17*17%+5000000/1.17*17%
    =255000+72649.57+726495.72
    =1054145.29(元)
    一般纳税企业均按17%税率收取销项税,其中批发给小规模纳税人和零售的货物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他们的金额是价税合计的,要先除以(1+17%)返算销售额,再乘于17%税率计算销项税;

    3、当月应交增值税=1054145.29-600175=453970.29(元)

    供您参考!
  • 150万*17%+[50万/(1+17%)]*17%+500万/(1+17%)*17%-60万-2500*7%=41.6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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