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如果没有利息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顾名思义,没有所得,缴什麽所得税呢.当然不交.
如有利息,公司按20%代扣代缴.代扣时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20万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 16万 (银行存款或现金)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4万
代交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4万
贷::银行存款 4万 -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指出,对企业及其他组织向个人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应通过核查相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等方式,督导企业或有关组织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需要缴纳个税吗?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这一点,其实存在一个误区,因为国家已于2008年10月停止征收储蓄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有人认为个人从企业取得的借款利息也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一个误解。
据介绍,个人向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取得的利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介绍,这里所指的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由此可见,个人借款于企业(非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表示,《个人所得税》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而《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因此,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企业向任何人借款都可能产生利息,唯一的区别是,如果你是向金融机构借款,你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列支,如果你是向个人或者其他非金融企业借款,那第你的利息支出就不可以在企业的税前列支。
至于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借款人(你的老板)个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报缴纳,不应由企业代交。因为该收入不属工资薪金收入。
最后,如果发生利息费用都应通过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核算。 - 公司向个人借款或者说个人向公司借款应该是不用考虑利息的.因为只有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才会有利息之说.
那么个人所得税也就不需要考虑. - 不用交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未明确约定利息,借款方无需支付利息。通常情况下,未约定利息的借款,意味着在约定还款期限内或无明确期限时,除非借款方被催告并要求支付利息,否则视为无息借款。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借款合同中若无利息支付的约定...
在个人借款未明确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呢?答案是不需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若未明确支付利息,即被视为不支付利息的无息借款。《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然而,当借款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借款人可以...
1.个人借款给公司无利息;个人,没有所得,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呢.2.如有利息,公司按20%代扣代缴.代扣时分录为:(需到税局 发票)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 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代交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在借款未明确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法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若主张利息,则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这一规定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借贷双方没有...
欠条没有约定利息应当认定没有利息,法院一般判决不支付利息。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因此民间借贷中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若没有约定利息,即视为不支付利息。 《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