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资产怎样计算增值税

出售固定资产怎样计算增值税
  •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较为常见的业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此类问题成为纳税人持续咨询的热点。12366呼叫中心归集相关问题,帮助纳税人理解遵从。

      税收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咨询热点

      一般纳税人2008年购入固定资产时,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销售应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2009年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销售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

      一般纳税人最近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但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现在销售应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栏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5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栏;

      应纳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

      减征的1%,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项“应纳税额减征额”栏。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1年购买的小汽车,小汽车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现在销售时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2013年8月1日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1年购买的小汽车,应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售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小汽车,税率是多少?

      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小汽车,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什么税率申报?

      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3%减按2%征税率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填写申报表?

      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第5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减征的1%,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11行“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

  •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增值税税率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增值税税率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计算方法:1、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2、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进...

  • 【法律分析】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是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处置进项税额抵扣过的固定资产,是按13%的税率确定销项税额。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处置进项税额没有抵扣过的固定资产,是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

  • 当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首先计算销售额,公式为含税销售额除以(1+3%)的商。然后,根据3%的税率(实际减按2%征收),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即销售额乘以2%。举例来说,若含税销售额为7万元,应缴税额为7万元除以(1+3%)后再乘以2%。在增值税抵扣方面,固定资产是指那些使用期限超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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