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能否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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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依据为:《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5]052号规定,《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2]10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品时,通常所取得的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然而,这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情况。根据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如果适用免税政策,那么,一般纳税人从他们那里购买这些农产品所取得的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具体来说,这里的关键在于...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向小规模纳税人购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购买价款*扣除率(9%)。一般纳税人单位向小规模纳税人购农产品,取得农产品发票的账务处理是,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向农民收购农产品,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副产品,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才能按照13%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得抵扣。《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三)购进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