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城建税

如何计算城建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号文明确: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 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地税征收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 政府网- 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 城建税的纳税基础,是企业实际交纳的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注意这里是实际交纳的税额。税率会根据城市规模不同而略有差异,一般大城市是7%,中小城市是5%,乡镇是3%不等。教育费附加(有的还有地方教育附加1%)税率3%,计税基础同城建税。你们厂销售货物,如果是当月有应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要按税率计算交纳。比如你当月销项税100万元,进项税90万元,没有期初留抵。当月应交增值税=100-90=1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应交的消费税和营业税。那么,你应该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计算交纳附加:应交城建税(假设你公司所在地税率为5%)=10*5%=0.5万元;应交教育附加:10*3%=0.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0*1%=0.1万元。
  •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 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扩展资料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二税”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建税的纳税基础,是企业实际交纳的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注意这里是实际交纳的税额。税率会根据城市规模不同而略有差异,一般大城市是7%,中小城市是5%,乡镇是3%不等。
  • 城建税=本月(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本月免抵额)*税率教育费附加=本月(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本月免抵额)*税率
  •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级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税率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 1.内销部分就不用说了,按照应缴增值税的金额计算就是了;2.对于生产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外购货物可以视同自产货物出口。出口自产货物是实行免抵退的,但千万不要忘记增值税的免抵部分是要计算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的。
  •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例。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教育费附加税的附加率是3%.应缴的教育费附加税 = (实缴增值税 + 实缴营业税 + 实缴消费税)× 3%

    应缴的城建税 = (实缴增值税 + 实缴营业税 + 实缴消费税)× ?
  • 根据《 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因此,对于贵公司而言,9月计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就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即,城建税计税依据就是贵公司9月份销项税额在10月份抄报税时预交的增值税。
    提醒:教育费附加计税(费)依据与城建税计税依据相同。
    城建税没有抄税概念,您在10月23日前将计提的城建税向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即可,城建税申报表普遍采用《地方各税综合申报表》。可以到主管地税局领取或登录地税网站下载。
  • 我们这的城建税税率7%城市、县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不知道你们那的是多少。
    都是(增值税应纳税额+消费税应纳税额+营业税应纳税额)*税率
    (4000-2000)*7%=140
    (4000-2000)*3%=60
  • 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减少税收。【【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

  • 3、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或历纳税额=(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方法有那些?1、纳税人所在地手旦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区为乡村的,税率为1%。2、根据以上纳税人所在的地区税率通过以...

  • 1、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2、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

  • 主要依据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并根据所在地的税率进行计算。一、确定应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城建税计算基础是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首先,纳税人需要根据其经营业务类型及相应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二、根据所在地确定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的税率根据纳...

  •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 城建税 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乘适用税率。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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