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财税20109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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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鄂州购买一处商品房面积在95平米。办理房产证需交契税2%,但葛店开发区要缴纳4%的契税。不知是否合理,但财税2010年94号文件并没有明确规定。但该地房产局认为应该是契税2%。敬请赐教
文件的意思是针对房屋面积少于90平米的购买方的,超过90平米就没有优惠了,不管买没买过房子都收2%的契税
财税[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
90-144的为普通住房,在文件中明确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144以上的为非普通住房,在契税方面没有优惠,执行法定税率。契税税率全国为3%-5%,具体执行多少由各省市自定。
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对有无房的认定: 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因此,已经成年的孩子,即使父母有房,跟随一起居住,对其个人而言,仍然属于无房。无房户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含租住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政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