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
  • 规范分税制是分权式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必然选择。但由于各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分税制产生的时代背景等方面的差距,分税制有分税与分权完全和不完全两种模式。完全的分税制有以下特点:(1)各级政府都有独立的税种,独立征税,不设共享税;(2)各级财政在法定收支范围内自求平衡,各级财政之间不存在转移支付或转移支付的规模很小;(3)中央财政立法权和地方财政立法权划分明确,地方财政权独立。完全的分税制模式与不完全的分税制模式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分界限和衡量标准。将分税制区分为两种模式,目的在于说明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分税、分权不是越彻底越好,要根据相关因素确定合理的分权程度。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立法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现阶段选择完全的分税制模式是不现实的。由分成式、包干式向分税制转换,应有一个过渡期。共享税是新旧体制过渡的好形式。选择财政管理体制法模式时应贯彻的指导思想是:1.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2.合理调节地区之间财力分配。既要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又要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同时,促使地方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约束。3.坚持统一政策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在现阶段要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税收实行分级征管,中央税和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中央税务机构直接划入地方金库,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4.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财政管理体制立法的终极目标是建立完全、规范的分税制,但要分步实现。每一阶段性立法要有超前性,尽可能向立法终极目标靠拢,要充分考虑如何与下一步更完善的立法衔接。分税制改革既要借鉴外国经验,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

  •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基于分权原则的制度设计,旨在实现财政管理的合理分配和效率。这种体制根据各国政治、经济背景的不同,区分了完全分税与不完全分税两种模式。完全分税制的特点包括:各级政府拥有独立的税种,自主征税,共享税较少;各级财政在法定范围内独立平衡,转移支付规模较小;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划...

  • 选择财政管理体制法模式应遵循以下指导思想:1. 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激发双方积极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2. 合理调节地区财力分配,既支持经济发达地区持续发展,又通过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同时促使地方加强财政支出约束。3. 坚持统一政策...

  •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级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既要考虑地方利益,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要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适当增加中央财力,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

  • 除了ABC以外还包括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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