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个人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位,军级单位颁发的关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方面的奖金,国债存款所得利息,国家发放的特殊津贴补贴,除此之外,还有保险金、抚恤金福利金、退休金均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11)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额在1万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4)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帐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下列项目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8、外交人员所得。依照 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司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协议免税所得。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其他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律师补充: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
7.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8.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
根据税法规定,某些特定条件下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例如,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如院士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等,均属于免税范畴。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免税项目 在劳务报酬方面,也有一些特定情形可以免征个人所得...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
本题考查其他。B、D两项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A项错误,经营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C项错误,利息股息中只有国债和国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