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法人的侄女能在单位担任出纳吗?

事业单位领导法人的侄女能在单位担任出纳吗?
  •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虽然,贵公司单位领导(法人代表)的侄女与单位领导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但她不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贵公司单位领导(法人代表)的侄女担任出纳不属于会计规章规定的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
    因此,可以担任出纳。
    如果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侄女就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 事业单位的领导人的侄女做出纳,从会计的内部控制方面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她可以做出纳.
    从人事安排上来说,那就不知道了.

    如果是做财务负责人就违反了内部控制制度,是不允许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 只要出纳的直属领导不是亲属关系都符合规定的。
    遇到这样的情况也是你的机遇,你不能一辈子做出纳,有个人接班了你好继续往高的位置提升啊。你都做了那么长时间了,也可以考虑考虑升迁了,刚好这是个机会,处理好这件事。
  • 侄女没有问题呀。
  • 所以不可以。而且出纳工作属于会计岗位,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不可以担任的。

  • 可以。因为侄女并不属于法人的直系亲属,所以是可以做会计的。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避免造成公司的财产损失。

  • 会计工作好像不可以。事业单位(Public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 托谁的关系?问题是你有没有这个关系,如果没有,那就别想了.大家说对吗?有这个手段的人,他(她)的子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外甥侄女---除非你是其中一员,否则哪有你的份呀!!!呵呵,我更没份了.

  • 公务员子女在私企上班的不在少数的,应该算是不少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都有自己的理想抱负。在什么地方上班无所谓,只要能够实现自己价值就好!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