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小轿车从何时可以抵扣的

企业购买小轿车从何时可以抵扣的
  • 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13年新政策出台以后购买的汽车,无论用于生产经营还是其他用途,都可以抵扣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买什么都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把汽车进入公司资产是不划算的,因为你卖车的时候还要交增值税,而个人卖车免征。虽然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增加企业成本。

    扩展资料:
    抵扣条件:
    一、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 )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二、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抵扣

  • 不可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法条:
    第三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条例第十三条和本细则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13年新政策出台以后购买的汽车,无论用于生产经营还是其他用途,都可以抵扣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买什么都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把汽车进入公司资产是不划算的,因为你卖车的时候还要交增值税,而个人卖车免征。虽然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增加企业成本。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应答时间:2020-12-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 若车辆属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一般情况下则无法抵扣。需注意,疑似个人消费品的车辆,通常也不具备抵扣资格。自2024年1月1日起,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核心变化在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这意味着,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

  • 自2009年起,企业购买汽车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车辆作为运输工具使用,这类抵扣在税法上是允许的。抵扣操作流程如下: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银行存款减少。然而,若购买的车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这类抵扣则不被允许。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疑似用于个人...

  • 从09年开始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生产用车,属于运输工具的可以抵扣。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从09年开始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生产用车,属于运输工具的可以抵扣。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 2013年8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小车可以抵扣进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明文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3年8月1日起...

  • 2013年8月1日起,企业新购小汽车可以抵扣增值税。原规定小汽车缴纳的增值税只能并计固定资产,8月1日起,相应增值税直接计入进项税额。具体见文件:财税(2013)字37号;附件1第22条。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