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申报中个人所得税中课税数量,计税金额,实际缴税额应该怎么填?急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计税金额=2100*2+3500*2
实际缴税=(2100-社保-2000)应该不用交个税
=(3500-社保-2000)*2*适应税率-扣除数*2 - 课税数量:4
计税金额=(2100-2000)+(2100-2000)+(3500-2000)+(3500-2000)=3200元
实际缴税额=(2100-2000)*0.05*2个人+[(3500-2000)*0.1-25]*2个人=260元
课税数量分别按适用税率的人数填写。如,按5%计算缴纳的个税人数是1人,课税数量就填写1人,按10%计算缴纳的个税人数是2人,课税数量就填写2人,假如3人的收入分别是3000、3100、3200元,暂不考虑三险一金。3000元-2000=1000元 适用税率 10% 应税额 753100-2000=1100元 适用税率 10% 应税额...
不知道你填的是什么表。如果是个税明细申报表,你那个不交税的人肯定是要填的。如果是地税综合申报表,课税数量是合计数是4(不包含不交税的人),这个课税数量与适用税率对应。这个其实你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时候会出现这个表。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含税 所属期起 所属期止 收入额 法定扣除额 天数 应纳税所得额 001 张三 身份证 310... 是 20120701 20120731 4800 3500 31 1300 税率 扣除额 税额 减免税额 实缴税额 3% 039 0 39 ...
计税金额应这样计算:(10000+228-952-258.42-300-2000)+(10000-2000)=6717.58+8000=14717.58。实际缴税额:968.52+1225正确。
不同的税种税目代码的业务应分行次填写。车船税按吨计税的在‘课税数量’一栏填写吨数,‘计税金额’ 一栏填写辆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课税数量’一栏填写人数。其他税种的计税依据(数量或金额)都填在“计税金额”一栏。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逐月填写申报资料加盖公章、保存,并于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