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期间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开办费应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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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为个体工商户取得第一笔销售(营业)收入的日期。”
简而言之,个体工商户在筹备阶段发生的开办费,可在税前扣除。扣除方式有两种:一次性扣除或在不超过3年的时间内摊销扣除。选择后,扣除方式不得更改。开办费扣除的起点是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的日期。遵守这一规则,有助于合理规划税务,降低税负。
管理费用-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企业在筹备期间的开办费会计处理,其归属主要取决于费用的额度。一般来说,如果开办费用较少,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然而,如果费用较大,通常会选择将其列为长期待摊费用,以便在未来期间逐步分摊。长期待摊费用虽被视为资产,但其实是一种过渡性质的,摊销时仍会反映在费用中。这并非资产与费用的直接冲...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
新成立公司,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在筹备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购置办公用品、传真机、注册费、员工工资等,分录如下: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待公司正式生产后,再转当期损益: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