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有哪些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有哪些规定?
  • 答: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的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征收政策的通知》(苏地税发[2005]151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后,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按国税机关正常审核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上注明的“免抵税额”、《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建议调整通知》上注明的免抵税额、国税机关审核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补征税通知单》上注明的“应补增值税”税额确定。
  •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
    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

    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 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减少税收。【【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

  •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

  • 计算公式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城建税适用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是建制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1.对出...

  • 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

  • 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具体详情如下: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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