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抵扣怎么做账,会计科目如何做?

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抵扣怎么做账,会计科目如何做?
  •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参考资料:财税〔2012〕15号
  • 1、取得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要认证,全额列“管理费用”科目,等抵减应交增值税后,再冲减“管理费用”科目。
    2、会计科目处理:
    (1)支付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时,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抵减应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3、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4、在有增值税的月份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额
    借:管理费用(红字)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
  •   一、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抵扣做账和会计科目处理如下:
      1、取得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要认证,全额列“管理费用”科目,等抵减应交增值税后,再冲减“管理费用”科目。
      2、会计科目处理:
      (1)支付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抵减应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二、相关规定
      财税[2012]15号规定:
      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执行该项规定时,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
      4无增值税应纳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23栏是不需要填写技术维护服务费的减免税金额。
  •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参考资料:财税〔2012〕15号

  • 首先,将购买防伪税控设备的支出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支付。会计分录格式为: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其次,对于全额抵扣税项的防伪技术服务费,应将这部分费用转录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同时,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分录格式为:借:应交税费-应...

  • 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和防伪技术服务费,涉及抵扣时,首先需要进行会计分录处理。会计分录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借方和贷方。具体操作如下:借方:管理费用。这是购入设备的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反映企业的日常运营成本。贷方:银行存款。表示企业将资金从银行账户中支出,用于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实际资金流向。

  • 企业在支付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技术服务费时,其财务处理方式为:借方记录于管理费用科目,贷方则记录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当企业实际抵减的税款金额需要确认时,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借方记录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贷方则记录于营业外收入科目。管理费用是指企业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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