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免征的条件是什么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等。
- 工资高于2000元的人
-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 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体育彩票、福利彩票、赈灾彩票 中奖1万元以下不征,超过1万的 全额征。
发票中奖,800元以下不征,800以上全额征。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有哪些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国际组织颁发的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
个税所得税免征条件包括: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4、其他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法律依据:个税所得税免征条件包括: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4、...
外籍专家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以及满足特定条件的专家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扣缴手续费,以及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部分,也享受免征政策。个人转让自用已超过5年的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
1. 减税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其他情形。2. 免税条件:对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
首先,免征条件包括以下几类收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其次,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点:残疾、孤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