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是残疾人的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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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继续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7项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四、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政策。
五、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六、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七、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 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八、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九、税务机关发现已享受本通知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存在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条件,或者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十、本通知有关定义
(一)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二)残疾人个人,是指自然人。
(三)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纳税人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四)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是指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十一、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十二、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二条第(二)项同时废止。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执行财税〔2007〕92号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生的应退未退的增值税余额,可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5日 -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最高2万元;租赁场地方面可再享受场地租赁费扶持,最高2万元。
3、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享受1万元扶持;场地租赁费用方面可享受1万元的扶持。
4、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或由街道(乡镇)、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按照最高不超过5千元的标准享受扶持。 -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那么,政府对扶助残疾人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凭《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申请减免报告书直接向当地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对于目前残疾人创业就业所出台的优惠政策,各地都会有一些相关政策。不过根据发展有的执行的较好,有的可能不大理想。残疾人可以到当地残联进行咨询,看看能否获得什么样的帮助。
因为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有关残疾人创业的相关支持,你也可以登录残疾人就业促进网进行查阅。 - 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经营困难的残疾人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根据有关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13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及对生产销售提供残疾人专用的用品用具,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对从事其他个体经营所取得的应征增值税的收入,按适用税率(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减征个人所得税;贫困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由市残联一次性给予1000元-5000元的开办经费补助,并根据需求提供小额贷款。
到当地残联开证明可以免税,再到工商注册。主要是工商执照 然后卫生的执照 还有就是消防的。餐饮业可能工作人员还要有健康证明
在当今社会随着现在年轻人创业的越来越多,也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年轻人也开始自己创造自己【摘要】
残疾人办营业执照有什么优惠政策【提问】
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经营困难的残疾人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根据有关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13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及对生产销售提供残疾人专用的用品用具,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对从事其他个体经营所取得的应征增值税的收入,按适用税率(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减征个人所得税;贫困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由市残联一次性给予1000元-5000元的开办经费补助,并根据需求提供小额贷款。
到当地残联开证明可以免税,再到工商注册。主要是工商执照 然后卫生的执照 还有就是消防的。餐饮业可能工作人员还要有健康证明
在当今社会随着现在年轻人创业的越来越多,也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年轻人也开始自己创造自己【回答】 - 单纯企业的法人是残疾人,是享受不到优惠政策的。
有关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一般有两种情况:
1、残疾人是“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且其直接参与劳动,此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不能超过8人。这种情况下会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2、福利企业。是指企业中直接参与生产的残疾人达到法定比例,可享受退税优惠。这种情况下,不同的比例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可退增值税、所得税或是两者都退(或免)。 -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 不同地区不同公司可以享受的政策可能有差别,具体需要当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当地官网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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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开办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国...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最高2万元;租赁场地方面可再享受场地租赁费扶持,最高2万元;3、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享受1万元扶持;场地租赁费用方面可享受1万元的扶持;4、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
法律主观:国家对于企业用残疾人在税收方面有优惠政策。 企业雇用残疾人用工的,可以免收企业的营业税。 同时对单位雇用残疾人用工的,税务机关会根据单位具体雇用的残疾人的人数,按照一定比例退 增值税 。 对残疾人的 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务机关也会有所减免。
法律分析: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最高2万元;租赁场地方面可再享受场地租赁费扶持,最高2万元。3、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享受1万元扶持;场地租赁费用方面可享受1万元的扶持。4、进入市...
公司法人是残疾人,如果法人代表在单位有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残疾人工资可以加计扣除100%。可以减免相应的残保金,应缴费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